1、管理
各預算單位領取的備用金應按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條例》進行管理,單位所發生的經濟往來,除規定的范圍可使用現金外,其他應通過銀行進行轉賬結算。備用金管理包括借支管理和保管管理。
借支
1、企業各部門填制“備用金借款單”,一方面財務部門核定其零星開支便于管理;另一方面,憑此單據支給現金。
2、各部門零星備用金,一般不得超過規定數額,若遇特殊需要應由企業部門經理核準。
3、各部門零星備用金借支應將取得的正式發票定期送到財務部門備用金管理人員(出納員)手中,沖轉借支款或補充備用金。
保管
1、備用金收支應設置“備用金”賬戶,并編制“收、支日報表”送經理。
2、備用金定期根據取得的發票編制備用金支出一覽表,及時反映備用金支出情況。
3、備用金賬戶應做到逐月結清。
4、出納人員應妥善保管各種與備用金相關的各種票據。
備用金的管理不論采用何種辦法,都應嚴格備用金的預借、使用和報銷的手續制度。
2、備用金報銷的處理依企業備用金管理制度的不同而有所區別。備用金管理制度可以分為定額備用金制度和非定額備用金制度兩種。備用金管理制度及報銷制度有哪些